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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5-04-01

一、项目背景

保障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优质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遴选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政采网注册情况

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注册,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名单截图打印文件)的相关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凭证。

3.报价

提供代理机构收费报价函,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指导意见》收费标准为基准,按照百分比报出下浮幅度。

4.企业基本情况

4.1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具备多个评标室及档案管理场所,具备多标段同时开标能力证明。

4.2开标室配备录音录像等设施,评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清晰可辨,监控设备及云签系统设备齐全证明。

4.3在呼和浩特市具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必须包含开、评标场所)。需标明平米数,以购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为准。

5.企业业绩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2至今)代理业绩情况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代理协议主要内容页

5.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医疗相关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医疗相关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

5.2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采购项目

6.企业人员情况

6.1从业人员数量(缴纳社保人员或返聘人员等)。

6.2从业人员工作经验(缴纳社保人员或返聘人员等): 需注明专职人员的工作经验年份。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或劳动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6.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

7.项目团队情况

7.1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从业时间年份。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或劳动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7.2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分散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货物、工程、服务类业绩)。

7.3项目组成员中2022以来参加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授权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并且合格证明提供有效期内培训证书。

8.企业管理情况

8.1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中有可追溯、合理有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征集人满意度评价制度、自我服务评价制度、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8.2工作方案:代理项目工作计划及流程情况,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至采购项目结束,全过程响应征集人要求,计划合理、流程清晰、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等。

8.3代理项目关键环节说明及解决方案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得当、合理、可行,质量控制目标得到合理分解,全过程可追溯,有质量目标无法实现的认罚承诺,应急预案完善可行等。

8.4防范处理质疑、异议、投诉工作情况:方法可行高效、流程规范合理、组织积极主动、专业性针对性强等。

8.5其他增值服务:承诺提供征集人所需的有效增值服务、合理建议或可行措施等。

9.处理处罚情况

9.1提供近3年(2022至今)不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责令整改情形的承诺书。如有责令整改则如实描述。

9.2提供近3年存在因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被财政部门处罚情形的承诺书。如有处罚则如实描述。

四、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合同。

五、入选数量:3-5家,评审结果将公布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官方网站上。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日17:00时

2.方式:各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及参加遴选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等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3.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吸与心脏医学中心二楼招标采中心办公室

4.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路与110国道连接路中段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话:0471-3430168

 

 

附件:代理机构遴选方案.docx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2025年4月1日

 友情连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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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诊时间:上午:8:30-12:00(挂号时间7:30-11:00)

     下午:14:00-17:00(挂号时间13:00-16:00)

咨询电话:0471-3430056
健康管理中心:0471-3430118
医患关系办公室(患者服务中心):0471-3123550
医院地址:机场路与110国道交汇路(罗家营路),金鹿泊乐城向南200米处
乘车路线:乘坐301路公交车到内蒙古第四医院站台下车;乘坐30路公交车到金鹿泊乐城站台下车,往南步行325米到达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胸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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